柬埔寨“叛国者可被开除国籍”修宪案生效

柬埔寨国王西哈莫尼于7月15日签署王令,御准《宪法》第33条修正案生效实施。

修订后的柬埔寨《宪法》第33条规定,柬埔寨政府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剥夺犯有叛国罪、与外国势力勾结、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柬埔寨公民的国籍。